2017年10月28日,我所尤健律师接受律所法律研究中心的安排,与全所律师共同分享、学习《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探析》。尤健律师以真实案件判决作介绍,分别从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的三种学说进行阐释,就《合同法》第51条在理论上存在的问题,从合同相对性、合同效力认定规则、对第三人的履行利益保护以及物权变动规则等方面,结合实务中频发的无权处分买卖房屋案件和法院如何运用裁判规则展开具体分析,并且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及各地法院司法实践向大家分享实务中的操作技巧。
民法学界至今对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问题仍然存有不同观点,著名民法学家王泽鉴先生把无权处分比作“法学上之精灵”,本次分享以《物权法》第15条为基础,试图厘清《合同法》第51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之间的逻辑关系,并对《合同法》第51条作出重新解构,以期对律师实务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