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作为主要的民事纠纷类型之一,有其自身特点,诉与被诉当事人之间一般存在人身性质上的亲属关系,这与普通民事纠纷有显著区别。当家事诉讼中涉及到未成年利益时,现行立法与诉讼程序已难以有效契合“未成年利益最大化”原则。针对此类问题,8月5日,皖西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我所兼职律师赵德玖就家事诉讼中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问题为大家讲授办案经验及实务要领。
赵教授首先介绍自己近期办理的离婚纠纷和抚养权纠纷案件,两起案件中分别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征地补偿款及拆迁安置权益,赵教授从风险告知、确定诉请、司法实践等方面与律师分享办案经验,指出因目前法律规定不完善而导致两起案件截然不同的裁判结果,并鼓励年轻律师可以此为契机,对家事案件中的理论及实务等相关问题进行积极研究、撰写论文。
目前,我国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正在有序实施中,尽管针对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审理仍处在探索阶段,但随着试点工作更深层次地推进,势必会促进家事诉讼法律的日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