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瑞精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指令霍山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执转破”案件。2018年8月9日霍山县人民法院指定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为霍山瑞精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接受指定后,立即组建破产工作团队,在四十天的时间内接收并审查债权申报66家,调查审核职工劳动债权36户。
2018年9月21日上午,在霍山县人民法院指导和监督下,霍山瑞精铸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霍山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顺利召开,随着审判长的法槌落下,会议进程有序进行,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尤良旺、李甫、朱春雪、从前付、孙可发、李甫律师分别向债权人会议作了《管理人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债权审查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及管理报告》、《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草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草案)》、《管理人报酬方案》等报告,并就下一步工作计划向法院及各位债权人做了详细介绍,各位债权人对上述各项报告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顺利地完成了会议的各项议程。
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被霍山县人民法院指定为霍山瑞精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来,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管理人职责,将全体债权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对债权人会议负责。在债务人财务账簿混乱,账账不符、账物不符的情况下,管理人查阅大量财务资料,调查核实债务人资产,力争将破产企业债权债务查实,以保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四十天的时间里,管理人的工作得到了霍山县法院合议庭法官的大力支持,对管理人在清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疑难问题,承办法官多次前往管理人办公场所给予现场指导,他们冒着酷暑,不辞辛劳,多次与管理人会商,并协助调取破产案件所需的相关材料,与管理人一起圆满地完成了霍山瑞精铸业有限公司破产案件的阶段性工作,确保债权人会议如期召开,受到了债权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