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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必斐艾食品有限公司重整案 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第二次)

    2026-08-24 阅读数:1445

    必斐艾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斐艾公司”或“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7日作出(2026)皖15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舒城县金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必斐艾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2026年6月10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皖15破1号《决定书》,指定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担任必斐艾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识别必斐艾公司重整价值,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推动重整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开展,管理人现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首期招募公告发布后,在报名截止前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为实现必斐艾公司重整价值,充分保障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管理人决定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有关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监督。为使意向投资人充分了解必斐艾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原则、条件、规则及流程,管理人特制定本公告。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公告所披露的债务人信息,系管理人依据债务人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调查结果编制,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

    (三)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四)本公告所载信息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独立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对必斐艾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应按本公告要求履行报名手续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在管理人统筹安排下进行。意向投资人应基于自行调查结论作出独立判断,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五)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工作进展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且无需对意向投资人的前期投入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必斐艾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1500MA2MQJBK8T。住所地为安徽省舒城县经济开发区龙潭北路,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注册资本为69,905,012美元。营业期限自2015年11月4日至2065年11月3日。登记机关为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必斐艾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全资设立安徽斐美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二)股权结构

    必斐艾公司现有股东两名:快乐嘉食品有限公司(香港主体),持股95.6727%;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4.3273%。

    (三)经营范围

    必斐艾公司经营范围涵盖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乳制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销售、食品进出口、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低温仓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等。公司拥有完整的食品生产资质、生产设备、销售渠道及客户资源,曾被评为预制菜领军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债务人资产与负债概况

    (一)资产负债概况

    根据六安新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2026年5月7日,即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必斐艾公司破产重整之日),必斐艾公司资产审定金额142,009,606.07元,负债审定金额147,961,194.26元,所有者权益审定金额-5,951,588.19元,处于资不抵债状态。

    根据六安新桥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六新桥评报字[2026]第2659号),以2026年5月7日为评估基准日,必斐艾公司资产评估总价值为106,497,537.36元。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二)主要资产

    1.不动产:公司名下持有工业房地产,包括位于舒城县经济开发区龙潭北路的厂房及附属设施。其中(2020)舒城县不动产权第0009985号已设定抵押。

    2.生产设备:拥有较为完整的食品加工生产线,包括奶酪生产线、冷库等设施。

    3.无形资产:持有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及进出口等多项行政许可资质,以及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

    4.车辆:公司名下登记有车辆等交通运输设备。

    (三)主要负债

    主要包括金融机构借款及供应商货款等经营性负债。

    (四)经营现状

    必斐艾公司目前仍保留部分生产经营能力:

    1.来料加工业务:为合作方提供食品来料加工服务,由合作方提供全部原材料,债务人利用既有设备及场地负责加工并收取加工费。

    2.租赁业务:与相关食品科技公司之间存在奶酪生产线及冷库租赁合同,租期至2034年4月30日。

    3.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斐美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尚存续,因已无实际经营业务,管理人拟依法启动其解散清算程序。

    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6年7月10日出具复函,许可必斐艾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期限自复函作出之日起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日止。

    四、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意向投资人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原则上不接受自然人报名;但具有食品加工行业丰富经营管理经验和充足资金实力的自然人,经与管理人协商并报人民法院备案后,可适当放宽。

    (二)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无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三)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具有与必斐艾公司主营业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资金实力及资源整合能力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可联合参与投资,但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方及各成员的权利义务。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17:00止(以报名材料送达指定地点或邮箱的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将纸质版报名材料五份现场提交或邮寄送达至管理人指定地址,并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

    3.报名材料清单:

    (1)《重整投资人报名意向书》(原件,加盖公章/签字);

    (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主要财务指标、经营业绩、参与本次重整投资的优势与资源等);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

    (6)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最新年度审计报告等);

    (7)《保密承诺函》;

    (8)联合体报名的,还应提交联合体协议。

    (二)缴纳报名保证金

    管理人在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初审。材料存在缺失或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意向投资人在10个自然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未通过初审。管理人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初审结果。

    初审通过的意向投资人,应自收到初审通过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支付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圆整)。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必斐艾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裕安支行

    银行账号:8112 3010 1200 1240 095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在管理人安排下对必斐艾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予以必要配合。尽职调查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6年9月10日17:00前提交盖章版《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投资方式(股权投资、资产收购或其他方式);

    2.投资金额及支付安排;

    3.资金来源及证明;

    4.债务清偿方案;

    5.经营方案(含恢复生产计划、业务发展规划等);

    6.职工安置方案。

    (五)遴选确定

    管理人将组织评审,综合考量意向投资人的资金实力、投资方案可行性、经营方案合理性、行业经验、出价水平等因素,择优确定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将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

    (六)保证金的退还

    1.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后、未提交正式重整投资方案前,若申请退出本次招募,可随时向管理人提交书面退款申请。管理人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2.已提交正式重整投资方案但未被遴选为最终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在确定最终投资人并公示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3.因非意向投资人原因导致本次招募无法继续的,管理人在相关情形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全部保证金。

    六、报名联系方式

    管理人:必斐艾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人:尤良旺

    联系电话:13856412846

    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南路1066号,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237000)

    电子邮箱:615700280@qq.com

    七、特别声明

    (一)本公告由必斐艾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二)管理人已依法完成债权申报受理工作,截至2026年8月15日,共有103家债权人(含单位和个人)申报债权,申报总额207,843,778.48元,经管理人审核确认债权总额147,148,825.15元。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关注债权申报及审核情况,并据此评估投资风险。

    (三)重整计划草案需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方可生效。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另行通知或补充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必斐艾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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