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瑞精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 告
(2018)瑞精破公1号
霍山县人民法院根据霍山嘉利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8年8月9日裁定受理霍山瑞精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为霍山瑞精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你(或你单位)应在2018年9月17日前,向霍山瑞精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安徽省霍山县落儿岭镇工业区霍山瑞精铸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管理人负责人尤良旺,电话:13856412846,联系人段元光,电话:15209809294)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或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或你单位)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霍山县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9月21日上午9时在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霍山瑞精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O一八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