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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宝利嘉(安徽)纺织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

    2024-06-03 阅读数:22114

    宝利嘉(安徽)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通 知 书

    各位债权人: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根据苏州鼎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4月26日作出(2024)皖1502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苏州鼎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宝利嘉(安徽)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4)皖1502破20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担任宝利嘉(安徽)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请各位债权人在2024年7月15日前向宝利嘉(安徽)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邮寄地址及现场申报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梅山南路1066号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张世富,联系电话:18156812659)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材料可以从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ahyrls.com/view/1492.html

    宝利嘉(安徽)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地点管理人将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作出公告之日后及时通知各位债权人。

    出席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特此通知

    宝利嘉(安徽)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债权申报材料下载:

    附件1.宝利嘉(安徽)纺织有限公司债权申报表.docx

    附件2.宝利嘉(安徽)纺织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情况说明.docx

    附件3.宝利嘉(安徽)纺织有限公司债权申报证据清单.docx

    附件4.宝利嘉(安徽)纺织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5.宝利嘉(安徽)纺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x

    附件6.宝利嘉(安徽)纺织有限公司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docx

    附件7.宝利嘉(安徽)纺织有限公司送达回证.docx



    宝利嘉-裁定书_00(1).jpg

    宝利嘉-裁定书_01.jpg

    宝利嘉-决定书_0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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